發布日期:2019-10-24 05:34:50
2019年9月3日,根據“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號),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義分公司成立了驗收工作組,組織召開塑粉生產線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現場檢查會。驗收組由項目建設單位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義分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浙江高鑫安全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環評單位浙江碧揚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等單位代表和專業技術專家三人組成,名單附后。
驗收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和登記表備案通知書的文件等要求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現場檢查會,并審查了驗收監測報告以及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資料內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及企業自主驗收相關要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義分公司位于武義縣白洋街道百花山(武義縣飛鹿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內),是一家專業從事粉末涂料原料銷售的企業。項目采用混料、擠出、磨粉等工藝,購置混料機、擠出機、磨粉機等設備,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3000噸塑粉的生產能力。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委托浙江碧揚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承擔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浙江碧揚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義分公司塑粉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通過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取得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文件《浙江省“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通知書》(武環建備2018040)。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520萬元,其中環保實際投資15萬元,占總投資2.9%。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建設單位生產工況超過75%),驗收項目環保設備(措施)落實情況。
二、工程變動情況
生產工藝方面:生產工藝與環評一致。
生產設備方面:項目磨粉機1臺未實施,其余生產設備與環評一致。
原輔料方面:原輔材料種類、用量與環評一致,與目前產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投料粉塵、擠出有機廢氣治理后分別經16米排氣筒排放,增加一根排氣筒,其余污染防治措施與環評一致。
總平面布置方面:整體來看,車間內生產布置有一定變化,與環評描述基本一致。
項目不存在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循環冷卻水經冷卻池冷卻后循環使用,見表1。
表1 廢水來源及處理方式
污染源 | 產生工序 | 處理設施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規律及去向 | |
---|---|---|---|---|---|
環評要求 | 實際建設 | ||||
生活污水 | 生活 | 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接入武義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最終納入武義江。 | 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接入武義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最終納入武義江。 | CODCr、氨氮。 | 間歇性排放,最終排入武義江。 |
- 廢氣
表2 廢氣來源及處理方式
產生 工序 |
處理設施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規律及去向 | |||||
---|---|---|---|---|---|---|---|---|
環評要求 | 實際建設 | |||||||
稱重 | 稱重粉塵:產生量較少,建議加強車間通風 | 稱重粉塵集氣,并入投料粉塵一并收集 | 顆粒物 | 無組織排放 | ||||
投料 | 投料粉塵:投料工位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粉塵,再經布袋除塵處理后高空排放; | 投料粉塵:投料工位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粉塵,再經布袋除塵處理后經1#16m高排氣筒排放; | 顆粒物 | 有組織排放 | ||||
磨粉 | 磨粉粉塵:由設備自帶粉塵處理裝置收集和除塵處理后高空排放。 | 磨粉粉塵:由設備自帶粉塵處理裝置收集和除塵處理后經一根2#16m高排氣筒排放。 | 顆粒物 | 有組織排放 | ||||
擠出 | 擠出有機廢氣:集氣罩收集后經UV光解處理,高空排放。 | 擠出有機廢氣:集氣罩收集后經UV光解處理,與投料粉塵經3#排氣筒16m高排氣排放。 | 非甲烷總烴 | 有組織排放 | ||||
- 噪聲
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收集的粉塵、廢包裝材料等一般固廢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收集的粉塵作為生產原料回用,廢包裝材料收集外賣物資回收單位,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見表3:
表3 項目固體廢棄物產生及處置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固廢名稱 | 產生工序 | 屬性 | 環評預估量t/a | 折算實際產生量t/a | 去向 | ||
---|---|---|---|---|---|---|---|---|
1 | 廢包裝材料 | 拆包裝 | 一般固廢 | 2 | 1.6 | 回收外賣綜合利用 | ||
2 | 生活垃圾 | 生活 | 3.1 | 2.5 | 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
《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義分公司塑粉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登記表》(高鑫(驗)字20190706)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驗收監測結果如下:
- 廢水
(2) 廢氣
有組織排放:驗收監測期間,主體設備正常運行情況下,項目磨粉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最大日均值分別為14.7mg/m3,顆粒物排放速率最大日均值分別為4.63×10-2 kg/h;擠出、投料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最大日均值分別為9.38mg/m3、45.4mg/m3,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速率最大日均值分別為6.41×10-2kg/h、0.310 kg/h。其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無組織排放:驗收監測期間,廠界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最大日均值分別為0.178mg/m3、1.28mg/m3。其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濃度限值。
(3)噪聲
項目廠界晝間噪聲范圍在54-56dB(A)之間,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委托專業回收公司進行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集后清運。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表,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環保設施均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夠達到相關標準限值,對周邊環境影響與環評預測基本一致。項目附近敏感點東方五金城晝間噪聲范圍在56-58dB(A),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最大日均值為0.160 mg/m3、1.94 mg/m3,其中噪聲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2類標準的要求,顆粒物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非甲烷總烴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
六、驗收結論
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義分公司塑粉生產線項目環保手續完備,執行了環保“三同時”的要求,驗收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措施均已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類完善的環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標達到相應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符合環評及備案表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驗收組同意該項目廢水、廢氣、噪聲環保設施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根據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文件要求,本項目固體廢物環保治理設施應由當地環保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加強廢氣的收集,規范治理設施的運行操作流程和運行管理臺賬,同時規范排氣筒的建設,確保廢氣穩定達標排放。
(2)嚴格按項目環評文件及其批復確定的內容組織生產,規范現場的標志標識,嚴格落實好環保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加強性信息公開,妥善處理鄰里關系,確保環境安全、社會和諧。
八、驗收組成員
序號 | 單位 | 簽名 | 備注 |
1 | 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義分公司 | 業主單位 | |
2 | 浙江高鑫安全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 | |
3 | 浙江碧揚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環評單位 | |
4 | 專家組 |
2019年9月3日
公示網站:www.gothwars.com
舉報電話:0579-87671968
附件: 江蘇華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df